(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工作,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市级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三)绿化林政科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林业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与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推广、林业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及林木良种审定;组织、指导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物种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境外森林资源开发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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