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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挂市水利安全监督办公室牌子)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区(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河道日常维护治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发放《采砂许可证》;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承担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

  (七)农村水利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和农村节水灌溉工作;规划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中的水利项目工作。

  (八)渔业科

  拟订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指导全市渔业生产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苗种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休渔禁渔、渔船检验等制度;负责渔业经济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九)科技与对外合作科

  拟定全市水利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水利和渔业科学研究、成果鉴定、高新技术引进与应用及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和渔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科技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和渔业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和引进国、省(境)外智力工作。

  (十)水土保持科(挂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项目;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全市水生态建设;承担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四荒”治理开发的指导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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