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指导全市住宅产业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和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指导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拟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规定;拟订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具体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标准,以及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女工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总额为39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城市管理局。
(二)有关建设项目职责分工事项
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前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初步设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概算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