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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枣庄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市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

  对建筑材料工业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有关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承担石膏矿山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市机械电子工业办公室

  对机械电子工业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有关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

  (十九)市中小企业局秘书科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党、群、工会工作;负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厂长(经理)的教育培训、监督约束、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民营企业行业协会成立资格的审查及对协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卫生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市中小企业局业务科

  研究草拟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负责制定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科技进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综合,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预测,实施宏观调控;指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各类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企业改革、管理制度、转换经营体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等工作;负责制订评选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划型和企业集团的申报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有关重点科技项目和技术革新项目的申报、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涉及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部门的日常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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