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石化、冶金、化工、建材、黄金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十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经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有关批示、要求和工作任务,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掌握经信系统职工思想动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和指导委管理机构和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风评议工作。
(十三)信访科
负责信访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委机关党组织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赈济、文体、旅游、职工维权等工作。
(十四)市轻工业办公室
对轻工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有关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
(十五)市纺织工业办公室
对纺织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有关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
(十六)市冶金化学工业办公室(挂市禁止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对冶金化学工业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有关行业协会交办的任务;承担市禁止化学武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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