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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枣庄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市政府煤电油气运保障办公室(挂电力科牌子)

  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工作;下达全市地方电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协调解决电力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推进节能发电;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

  (九)信息产业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按规定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

  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信息化推进科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非金融性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承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按规定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政务外网的管理;研究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一)对外合作与交流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负责指导招商引资和会展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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