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枣政发[2010]4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定位,明确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着眼于破解“三农”难题、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探索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定位和发展途径,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发展活力日益增强,经济实力快速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成为新时期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发[2010]31号文件,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重点,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继续推进农村现代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加快日用品流通网络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在发展区(市)、乡村连锁、将经营规范化服务向农民身边延伸的同时,大力推进全系统的联合与合作,构筑日用品经营新体系。
(二)大力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继续发挥农村经营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开展新型农资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公司,与基层组织紧密结合,建立农资市场新秩序;组织开展化肥联采、直供业务,减少经营环节,实施由区域配送中心对农户的化肥直供;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科技服务,开展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
(三)全面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及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建立从基地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新经营方式,探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使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的运营模式;发挥联合优势,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和交易中心,搭建农产品信息、合作、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