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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4.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政策,产业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论证,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准入管理。投资管理、土地管理、海洋、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审核、安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把产业准入关,共同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科学、高效发展。

  表4-1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准入指标要求(略)
  注:①投资强度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标准的125%执行;②单位用地产出指标值按照投入产出比1∶1.8执行;③容积率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标准基础上提高0.2执行;④产值能耗、产值水耗指标值参考杭州、宁波、苏州等省内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鼓励类产业指标值;⑤欠发达地区可根据本表提出的产业准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适当修正。
  五、基础设施支撑
  (一)综合交通网络。在省级“十二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加强联系密切的集聚区之间的跨区域交通连线建设,完善集聚区内部运输通道和综合枢纽布局。统筹规划建设铁路客运专线、区际轨道交通和区内轨道交通,加快推进“七线二枢纽”建设。完善以高速公路为主干的公路网,重点加快干线公路、区内外联网路、疏港公路建设,加快内河骨干航道网改造,加快港口和机场建设,推进江海、陆海、海铁联运。推进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和台州机场改扩建工程实施;加快金温铁路扩能工程、沪苏湖铁路、甬台温、金甬铁路、金台铁路、湖州-乍浦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杭甬客运专线、宁波铁路枢纽北环线及疏港铁路、杭州长沙客运专线、九景衢铁路等建设;改造湖嘉申航道和杭申航道;加快建设杭新景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
  (二)能源保障网络。结合产业集聚区各功能区的能源需求
  差异,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建立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稳步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支持煤电上大压小、洁净煤利用和多式联产项目建设,促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构筑电网、气网、油网等三大能源网络,完善煤、油、LNG等能源资源储备设施。鼓励产业集聚区打造依靠再生能源、新能源、可替代能源的新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新能源产业基地、综合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
  (三)高速信息网络。按照省“十二五”规划的建设要求,率先在产业集聚区构筑“先进适用、多网融合”的高速信息网。实施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扩容工程,构筑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安全可靠、相互融合的骨干传输网,建设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无线传感网工程,培育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大力发展面向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积极建设社区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四)水资源综合利用网络。加强产业集聚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保安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水环境。根据各产业集聚区的地理位置,深入实施“强塘”工程和区域防洪(潮)排涝骨干工程,提高区域防洪排涝标准;重点实施水库保安工程,加强对病险水库的保险加固和改造升级,恢复水库调蓄能力,构筑产业集聚区的防洪排涝安全屏障。结合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及产业集聚区开发对水资源的需求情况,合理布局一批水资源调蓄和配置的骨干工程,加快形成跨区域网络化引调水框架,提高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加快推进钱塘江北岸海塘应对超标准风暴潮工程、湖州市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温州市东片防洪工程、台州市珊岭汪排涝工程、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兰溪市农防工程、梅山岛防洪(潮)排涝工程、春晓及梅山供水工程、六横10万吨级海水淡化工程、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洞头县大门产业基地引水工程等项目建设。
  (五)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根据产业集聚区的生产力布局特点,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为目标,有效落实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源控制,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实行在线全程监控,强化污染源集中净化处理和达标排放,提高污染防治设施配备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产业集聚区内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大力实施配套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工程,完善集中处理设施的网络化布局,逐步提升污水的回收能力和处理能力。加强防护林保护与建设,完善监测、奖励和惩罚制度,提高保护积极性,加强新开发区块防护林建设,适当增加防护林宽度和密度,增强抗灾能力。
  六、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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