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和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要对照《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甘肃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及考核标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加快整治进度。一是要认真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建立和完善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广告产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二是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04号)要求,继续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监督抽验,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三是要认真落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0年基本药物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提高和完善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等四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四是要加快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基原鉴定工作要求,开展抽样鉴定,加大对不合格品种的清理力度。要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监督,落实质量检验人员、炮制技术人员的要求。要做好2010年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严厉打击掺假使假、制售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和整治任务。五是要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好生产企业巡查制度、产品跟踪检查制度,加大对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变更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