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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0〕78号 2010年9月1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议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确定现阶段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行业,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决定》,抢抓机遇,做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我省开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研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七个重点行业,结合我省实际,抓紧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研究提出我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产业结构、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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