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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湖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湖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0]39号)


各普通高校: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0〕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征集、评选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09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09年以来新近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的举措和实践。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方法和创新。

  3.不断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深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4.大力拓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探索和成果。

  5.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过程和亮点。

  6.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学校须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育业务”栏目点击“高校宣传与统战”后进入“高校宣传工作”下载,网址:http://www.gov.hnedu.cn)

  2.各高校党委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要求择优报送,本科高校可报送1-2项,高职高专每校限报1项。各高校党委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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