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制订“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
(湘教通[2010]370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我厅决定开展制订“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
科学、完善的学科建设规划是高等学校调整学科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学校办学实力,增强社会贡献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评选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合理定位,统筹规划,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水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制订学科建设规划。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
1、对照本校“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对本校“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客观的、科学的总结,剖析主要问题,提炼成功经验。
2、认真领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有关精神,准确地把握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趋势,并认真分析本校优势学科的学科建设基础、在国内同类学科中所处的地位和未来发展前景,找准本校学科建设的科学定位,确立本校学科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3、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科学规划学科发展,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创新发展机制,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推进富民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三、学科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学科建设规划要全面、准确、精炼。包括:学校学科建设现状、布局结构、发展思路、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措施。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分层分类建设的指导思想,确定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各个学科的具体建设目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