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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
  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方案

  洪涝灾害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按照《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0〕186号)要求和肖杰厅长“十抢措施”的部署,为扎实有效开展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的疫病防控,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罗省长在全省防汛救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农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肖厅长“十抢措施”的指导思想,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分类指导,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切实,做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确保全省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工作分工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启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活动,保证灾后动物疫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救灾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建立责任制。

  (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工作整体效应,按照“指导、帮助、督促、服务”八字方针开展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二)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根据对口指导市县的实际受灾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确保关于动物防疫工作中的每项问题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服务月内全面按时完成。

  (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成员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做好阶段小结,并报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

  (四)统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服务队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安排

  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采取分任务,分职责,既分工又合作的方法进行。时间从2010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紧急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16日)。主要工作为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洪涝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指导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了解掌握我省当前的动物疫病防控现状,为开展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总队工作做好准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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