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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组织拖拉机、耕整机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检查指导农机作业,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时间:从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加强对全省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全省农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省农业厅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由省农业厅王晓桥副厅长任队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石礼滨任副队长,下设农机维修服务支队、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支队、农机运输监理服务支队,分别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站长王文、农机局副调研员王槐蓬、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陈显明任支队长;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农机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大队,由第一把手任大队长,具体负责本市县的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二)组织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重点组织150支农机服务队(见附表),开展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服务队组成主体以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主。

  1.发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及维修技术较好的农机手组成50个农机维修服务队,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做好受灾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装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现有的农业机械尽快投入农机作业服务。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

  2.组织50个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队,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重点抓好:(1)组织排灌机械等农业机械投入排洪排涝,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计划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2)组织联合收割机开展水稻机械收获,最大限度降低水灾对晚稻造成的损失;计划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3)组织耕作机械开展机耕作业服务,恢复灾区冬季瓜菜生产。计划组织拖拉机、耕整机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

  3.组织30个农机运输服务队,帮助灾区农民抢运生产生活物质,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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