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市防火办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3.2 厦门本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主管市政园林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市政园林工作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思明区主管森林防火副区长,湖里区主管森林防火副区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厦门电业局、市民族宗教局、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厦门市支队、市市政园林局绿化处、思明区政府办、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市绿化管理中心、厦门大学、厦门园林植物园。

  本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思明区、湖里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园林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本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及其办公室主任分别在其职责范围内负主要责任。

  3.3 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制定区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细化职责及任务,明确火场组织指挥、灭火力量组织、灭火物资调配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区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区防火办主任分别在其职责范围内负主要责任。

  4 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权限划分

  4.1 下列森林火灾扑救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

  4.1.1 火场跨越镇、街行政区域的火灾。

  4.1.2 发生在重点林区、旅游景点的火灾。

  4.1.3 可能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火灾。

  4.1.4 火场面积岛外600亩以下、岛内300亩以下,或燃烧时间岛外6小时、岛内3小时以下明火未扑灭的火灾。

  4.2 下列森林火灾扑救由厦门本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

  4.2.1 岛内火场跨越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

  4.2.2 岛内火场面积300亩以上、450亩以下,或燃烧时间4小时以下明火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2.3 发生在岛内重要风景区或敏感区域的森林火灾。

  4.3 下列森林火灾扑救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4.3.1 岛外火场跨越行政区、市际行政区域的火灾。

  4.3.2 火场面积岛外超过600亩、岛内超过450亩,或燃烧时间岛外6小时、岛内4小时以上明火仍未扑灭的火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