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0〕1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作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11月14日印发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07〕260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厦门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2 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原则;打早、打小、打了,积极消灭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原则。
3 指挥机构体系
3.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
指挥长:市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市长;
市政府主管市政园林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73111部队1名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安委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广播电视局、市气象局、厦门电业局、移动通信厦门分公司。
市森防指负责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调动灭火增援力量及物资,组织指挥扑救重大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火办”)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灭火增援力量,调配灭火物资,在市森防指领导下,落实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