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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厦府办〔2010〕1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编制2011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和国家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大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植财源,提高收入增长质量,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机制,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社会和谐发展。

  二、2011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科学安排财政收入预算。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调整因素,合理测算年度收入预算增幅,收入安排与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预期发展指标相适应。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研究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的约束激励机制。

  (三)严格税收征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纳税服务,严格控制减免税,严禁各区自行出台“先征后返”等违规争抢税源的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

  (四)合理制定土地出让计划。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早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科学编制土地出让收入预算。 

  (五)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工作。积极落实扶持高新产业、节能减排、服务外包等促进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认真做好营业税、资源税和消费税等改革的实施工作,密切跟踪物业税、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完善地方税制体系等改革动向,提前分析各项改革的影响,及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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