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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上岗等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0】21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吉林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我省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经笔试、面试、调剂及公示,共确定411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单位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为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接收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体检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确认和发布的招募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确保我省招募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费用由被招募人员自行承担。

  二、安排培训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通过体检,确认招募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同时,要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使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三、报送信息

  各地要将最终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数据录入模板(模板请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自行下载),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省厅就业促进处。同时,各地信息管理员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信息管理,由http://szyf.chrm.gov.cn网站凭借用户名和密码(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请于我厅网站上下载,下载后请修改并记住密码)进入页面,点击信息维护与更新,对已录入的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进行更新与维护。另外,各地要将经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基层用人单位签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省厅就业促进处备案后,由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三支一扶”办、考生各留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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