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目标
(一)水上安全目标
1、指导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行政村、船主建立乡镇船舶安全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客渡船、旅游船按规定要求100%足额配备救生衣;涉渡乡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客渡船船员的安全受教育面达100%。
3、渡口渡船“双达标”工作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4、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强制实施的船舶及其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率达到100%。
5、确保辖区水域运输船舶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事故及危险货物污染水域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二)道路运输安全目标
1、全面落实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运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内设管理部门的责任制度。
2、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杜绝因运管部门管理失职所造成的道路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
(三)公路安全畅通目标
1、加大路政巡查与治超力度,严禁车货总重55T以上的货车上路行驶。
2、加大对危桥、险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做到警示标志(牌)设置齐全,各种安全设施维修完好。对列入部级的危桥,坚持24小时守护。
3、加大养护巡查力度,做好路基、路面、桥隧的日常养护,做到雨后路面无积水,边沟排水畅通,及时修复路面病害,保证雨后三天无坑槽,保持路容路貌整洁。
4、加强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引发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阻塞以及群众有关投诉,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工程施工安全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