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144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省厅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精心组织,着力推进,狠抓落实。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是湖北交通运输“固本超越年”。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效益,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坚持“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监管督办、突出落实责任),强化“双基”(基层、基础),落实“三铁”(铁的面孔、铁的标准、铁的手腕),继续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 “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着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基础工作、协作联动和现场监管,不断提高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固本超越。

  二、活动组织

  根据省厅机构改革变化,省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厅长林志慧任组长,副厅长马立军、张云任副组长。成员由厅安监处、厅建设处、厅运输处、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港航海事局、省高管局、省质监局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