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设置机构。
随着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结合高新区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的实际情况,为加强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保障经费落实,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的原则,设立唐家湾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唐家湾镇畜牧兽医站、唐家湾镇水利所的牌子。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畜牧兽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研究拟定本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计划,开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负责区内畜禽养殖技术的培训及指导;负责区内畜牧兽医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等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水利法规、政策,制定区内水利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水利设施和水资源的管理,保障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研究解决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负责水利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督促和指导各社区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协助区三防办做好“三防”工作,提高抗灾、减灾能力;承办上级交办的渔业管理和渔船安全管理及农机安全管理等其他事项。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社区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区内森林资源生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护林网络,负责社区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业生产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办上级交办的海洋滩涂植树和开发建设任务等其他事项。
(三)编制安排。
为更好地发挥本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根据高新区农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唐家湾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为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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