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广先进科研成果和提供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和高效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提高效率、完善保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逐步建立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管委会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明各项纪律,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要做好财产登记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区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改革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设立在区、镇两级,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能的机构。结合高新区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特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进行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植物疫病、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进行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管理;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设施安全管理、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进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开展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水利的经营性服务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