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功能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0]46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横琴新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珠海高新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高栏港经济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海洋和农渔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九日
横琴新区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2008〕24号)及市政府《关于珠海市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珠府〔2008〕146号)精神,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广先进科研成果和提供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和有效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提高效率、完善保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逐步建立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