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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安监局、光明、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6〕44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政务信息报送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有助于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了解基层以及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有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派熟悉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要强化各项建设,如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为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内容

  安全生产政务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二是本辖区、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思路,包括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工作安排及建议等;三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工作举措;四是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提高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质量

  各单位报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采用率和批示率。一要保证信息数量。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济服务局)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二要确保真实性。信息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谎报。三要提高准确性。报送的信息要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要恰如其分,反映困难和问题要客观准确。四要力求时效性。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要迅速,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五要加强全面性。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提供信息,总结工作力求做到有深度、有新意、有观点,反映问题要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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