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与实施省防沙治沙规划相结合,考核时间安排与国家考核时间一致。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在每个考核期的中期和期末分别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
(一)中期督促检查在每个考核期的第三年进行。在中期督促检查之前,各有关市对前2年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在检查年度的1月底前报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组在2月底前完成对各市的中期督促检查工作。
中期督促检查的重点为:防沙治沙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林草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及重点防沙治沙工程等落实情况;防沙治沙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规划编制、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于检查年度的3月中旬将中期督促检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对中期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工作组及时向有关市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期末综合考核在考核期结束的次年进行。各有关市要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对5年来防沙治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在考核期结束的次年1月底前报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组在2月底前完成对各市的综合考核工作。
期末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3大项(含12小项)指标,依据《辽宁省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中所规定的赋分标准进行逐项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优秀,60分至89分认定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认定为不合格。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于考核年度的3月中旬将期末综合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由省林业厅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市政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政府,省政府将予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政府,在考核结果通报后的1个月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同时,经省政府审定后的市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交由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有关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对在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和虚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七、各有关市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防沙治沙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做好对所辖县级政府防沙治沙的考核工作。
省林业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防治任务(40分) | 沙化土地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 40 | 1.完成目标任务,40分;2.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数量占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分;3.完成目标任务50%以下(不含50%)不得分。 |
防治措施(35分) | 沙区林草植被保护情况 | 15 | 4.市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制定并实行了禁止滥开垦、滥采挖等沙区植被保护制度,6分;5.市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推进饲养方式转变,4分;6.未发生重特大毁林毁草案件, 5分。 |
沙区水资源管理情况 | 4 | 7.市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沙区生态用水,2分;8.市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制定节水措施,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2分。 |
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情况 | 4 | 9.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有专门的防沙治沙内容,1分;10.沙区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防沙治沙措施,2分;11.市级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工作,1分。 |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 8 | 12.按工程项目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2分;13.建立健全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质量和资金管理, 3分;14.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推广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3分。 |
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 4 | 1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向责任单位下达治理责任书,1分;16.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治理任务,2分;17.下达责任书的地方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1分。 |
保障措施(25分) | 规划编制情况 | 4 | 18.编制了市级防沙治沙规划或治理方案,2分;19.防沙治沙规划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分。 |
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 7 | 20.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防沙治沙政策性文件,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8分。 |
资金投入情况 | 8 | 21.市级政府年度资金分配计划中安排了防沙治沙资金,并纳入了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8分。 |
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门报告工作情况 | 2 | 22.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门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2分。 |
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 2 | 23.不断加强防沙治沙队伍能力建设,2分。 |
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情况 | 2 | 24.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分;25.实行防沙治沙表彰奖励制度,1分。 |
合 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