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唐政办函〔2010〕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2010]6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进会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心环节,是深化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会计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企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明晰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强化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管理工作。严肃查处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切实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实行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备案制度。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转等信息变更,须到辖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三、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一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在积极发挥会计核算、成本控制、全面预算管理、投融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传统职能与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企业的资产重组、技术改造等企业经营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促进增收节支和节能降耗减排,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制订企业发展战略,协同制定部门业务规划和预算,强化对企事业单位业绩的评价,为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四、积极推进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