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二十七条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九、《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地管理条例》
(一)将第十六条中的“地、市、县”修改为“设区的市、县(市、区)”。
(二)将第十九条中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十、《
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
(一)将第十九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侵权行为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行为。”
(二)将第二十七条中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修改为“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将第三十条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十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将第三条中的“自治区、地区、市、县”修改为“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
三十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