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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全州各县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州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州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八)承担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州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简报编发、重要信息报送和扶贫宣传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办机关人事工作;负责办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二)扶贫科(开发指导科)

  拟订全州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承办全州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财政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报批和跟踪检查;指导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负责协调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恩施州定点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服务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工作;动员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国家连片开发试点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

  (三)老区建设科

  拟订全州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跟踪检查;指导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对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联系州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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