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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全州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承担全州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的双认定初步审核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州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物价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秘综合、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与督办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及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等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负责全州物价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评模评先及表彰工作;负责编制全州物价工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提出调控市场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参与制定全州价格改革方案;承担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议案、提案的办理及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咨询等工作;负责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案卷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价格行政服务窗口管理工作;承担全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

  (二)价格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州粮食、烤烟等重要农产品和部分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及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药品、医疗服务及医疗器械的价格政策及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州电力、天然气和管道运输、城市供水、水利工程给排水等资源价格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全州各类资源补偿、环境保护收费的收费标准调整意见;承担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监测分析农产品、农资、药品、医疗服务及资源、环保产品价格(收费)的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县市之间农产品价格、医药价格、环境与资源价格工作。

  (三)收费管理科

  承担全州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教育等公益性事业收费以及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等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全州收费改革计划、方案以及管理办法;承担全州各类交通收费(价格)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并上报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监测分析教育、交通等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收费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及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全州制止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县市之间国家机关收费、教育收费、交通收费(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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