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
  1、本次调查家庭成员包括被调查人、被调查人的配偶及子女。
  2、下列人员可做为被调查人:
  (1)已婚人员;
  (2)年满30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
  (3)离异(或丧偶)带子女人员;
  (4)离异且年满30周岁不带子女人员。
  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或企业、其他机构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等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根据住房市场的租金水平及保障家庭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租金”,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对租金实行动态管理。
  4、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规划设计应当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应当严格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住建部门会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15%~20%的比例下浮确定。

  附件2:
  唐山市中心区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统计表

  区    办事处    社区
序号被调查人姓名身份证号户主类型被调查人迁入市中心区户籍年限婚姻状况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住房情况住房保障意向
1、行政;2、事业;3、企业;4、个体;5、离退休; 6、下岗、失业;7、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8、其他1、已婚
  2、单身
  3、离异
1、自有私房;2、承租公房;3、其他住房;4、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5、住兄妹叔侄等旁系亲属住房;6、住集体宿舍;7、住养老院、截瘫病院;8、住福利机构住房;9、租借住他人住房;10、住其他住房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承租廉租住房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