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二)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汇总编制州级和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三)负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财经所有关工作;指导、管理村级财务和会计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基金、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督办、协调处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局性会议;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恩施州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蓝皮书》编辑工作。

  (二)综合科

  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核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立项和标准;编制综合口政府性基金预算;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财政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

  (三)法规税政科

  拟订财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州财政普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税务等部门的税收执法事宜;会同有关科室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源调查分析。

  (四)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州级预算草案;承担州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州本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州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承担州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州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工作;研究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监控管理机制;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税务部门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州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