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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州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州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州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州级调整预算和州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州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州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州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州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州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根据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参与全州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州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九)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州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确认、谈判、签订贷款协定及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监管全州地方性金融类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管理全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十)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州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从业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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