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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在门(急)诊所有入口处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必须在呼吸科等科室实行二次分诊,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患者,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诊疗活动,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当初步怀疑为疑似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送当地或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疑似或确诊病人要立即转入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承担,患者转诊转院等的运送,使用的救护车必须符合隔离防护要求和急救要求,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4、定点医院接收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要立即组织专家组按照患者病情制定诊治方案,并严格按照诊疗程序和规范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医院每日要及时按照规定向当地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

  6、重症病例要进行监护,视不同情况使用无创呼吸机、有创正压通气等治疗措施。救治单位要随时向当地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患者病情进展。

  7、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医院感染。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1、发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对病例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调查,对病例可能感染来源、潜伏期、传染期和临床表现进行认真调查,对与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调查,对出现症状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人员的个人防护。

  2、对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对与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留验,实行医学观察7天,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性隔离措施。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疫点(包括生猪养殖、贩卖场所、病人住所及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等)和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的消毒工作。

  4、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追溯传染源,确定疫点范围;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5、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情范围,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疫区范围内禁止生猪在市场销售、运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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