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的授权,通报和发布疫情信息。
(三)预警与响应
1、疫情预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分析、预测预报的结果和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决策,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2、预警分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警分级按照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A、B、C、D共4个级别。可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1)A级(绿色预警)。绿色预警主要指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或周边省市发生猪流感疫情暴发、流行,或周边省、市发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省有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发生的可能,应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和技术储备。
(2)B级(黄色预警)。通过各级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在甲型H1N1流感疫区,接触病、死猪的密切接触者发生1例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3)C级(橙色预警)。指我省有甲型H1N1禽流感疫情,我省局部地区流行,且疫点数量扩散到不同的区县,超出一个县界范围,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4)D级(红色预警)。指我省2个以上的市发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传播、流行。
(四)预警应急响应
当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二、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
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处理,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一)医疗救治
1、在本市行政区内指定2所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勃利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做好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准备工作,如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救治所需设备设施、药品、防护设备、药品储备等。各定点医院要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对各市病人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医疗机构内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候诊室其它呼吸道疾病患者和医务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均需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