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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意见的通知
(汴政[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开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开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为动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面筑牢具有开封特色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消防形势的长治久安,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局面不断巩固、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总体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实现“七化”:
  消防责任明晰化。消防工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公民法定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规划实施同步化。城乡消防规划及时编制、修订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单位管理科学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明确,管理措施有力,“三会三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明显提升。
  基层管理精细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力量整合、隐患排查、宣传教育、设施配置、应急处置等网格化管理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基层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力量多元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体,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社会消防力量体系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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