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扩内需保增长、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综合运用减免税费、增加支出、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增长;集中整合各种性质和投向相同或相近的财政性资金,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和确定的中心任务,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权衡轻重缓急,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勤俭节约,注重绩效。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市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做好重点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加强项目管理和论证,细化支出预算。对部门支出预算中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事业发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专项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支出预算要细化到支出项目。
6、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支出。2011年,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时,不超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超编单位按编制核定,超编人员预算内不安排任何经费。临时机构不安排个人部分经费。自收自支单位预算内不安排经费。
7、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为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年度预算执行中,除重大政策性因素外,收入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除因国家出台调资政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般不再追加支出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办法
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是:
(一)收入预算
按收入来源,将单位收入划分为: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间转移收入、其他各项收入等。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科学测算本单位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对隐瞒不报或少报收入计划的,财政部门将按瞒报或少报数额抵减财政拨款;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依法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和纠正因收支脱钩而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对财政拨款收入,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两个因素,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列;对于政府性基金,要根据以往年度的收入及当年政策因素编制;对缴入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单位性质和国家收费政策,按收费项目逐项填报;对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单位实际创收能力填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收入审核,保证收入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