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
(周政[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豫政〔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以来,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市2005年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基数为1.243吨标准煤,2006、2007、2008、2009年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为1.205、1.155、1.0941、1.0443吨标准煤。“十一五”以来,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5.96%。截止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了14.95%和25.1%。但是,我市能源对外依存度高,依靠第三产业增长带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能力明显不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节能目标: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由2009年的1.044吨标准煤下降到1.02 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2.5%。
(二)减排目标: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目标229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目标26000吨。
(三)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不松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