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动态、量化的评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法治观念普遍树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在行政机关内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培育和规范,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4.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健全机构编制配套制度,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实行职责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清理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的职能和权限,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区)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权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县(区)经济发展,提高行政效能。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5.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延伸公共服务渠道,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推进政府管理的信息化,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拓展政府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6.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相对人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