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指标
--以县(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流动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麻疹监测指标完成率逐年提高。2010年各地监测指标必须达到《浙江省麻疹监测方案》(浙卫办疾控〔2009〕9号)要求。2012年以县为单位,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48小时完整调查率达到95%以上,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100%,血清检测结果7天内及时报告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病原学标本采集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一是切实加强常规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免疫程序,2岁及以上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群免疫空白。二是高质量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2010年秋季,全国范围将统一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以最大限度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此次活动中,我市将对8月龄-4周岁儿童开展麻腮疫苗强化免疫。2010年至2012年全市将根据麻疹疫情,有组织地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和集中查漏补种活动。各地需加强常规查漏补种工作,以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加强麻疹疫苗免疫状况排查,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麻疹疫情。三是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的及时补种工作,并于每年9月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月”活动,切实保证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四是做好重点人群含麻疹成份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各地可根据当地麻疹流行特点,在发病率较高的地区或者发病风险较高的单位,适时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接种,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防止麻疹疫情暴发。加大对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力度,制订相应对策,采取多种预防接种服务形式,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
(二)建立健全麻疹监测网络,提高麻疹监测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