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10〕126号、甬财政社〔2010〕108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发改委(局)、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政府对此作出承诺。卫生部制定印发了《
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各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消除麻疹工作目标,开展了一系列麻疹疫苗接种等综合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继续加强消除麻疹工作,力争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根据
卫生部等五部委《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要求,特制定《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十月八日
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
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特制定《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目标
(一)总目标
2012年,力争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二)分年度目标
--2010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
--2011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
--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