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及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
(浙卫办医〔2010〕29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
关于做好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51号)和《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
卫生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部《
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卫办医管发〔2010〕104号),落实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配合做好本次“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及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二、本次检查活动,我厅将在卫生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病历质量检查内容,并结合卫生部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求,进行“三合一”的全面检查,作为我省开展第三轮等级医院评审的前期工作。受检医疗机构不少于30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家,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5家,二级医院不少于15家,民营医院不少于5家。检查工作于11月中旬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