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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复查情况的通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复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皖府法领〔2009〕1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宿府法领〔2009〕1号)要求,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考核复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抽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考核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下发后,依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各县、区政府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砀山县、埇桥区政府分别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行政复议示范联系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采取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是学习深入,宣传有力。建立了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萧县去年开展了四大班子领导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领导学法活动,并分期组织县直、乡镇所有科以上干部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灵璧县、泗县也通过组织科以上干部集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各项制度基本健全。根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市县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共需要建立健全43项制度。各县、区在市政府16号文件下发后,行动比较迅速,成效也比较显著。去年来,除个别县少数制度未建立外,都建立了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初步完成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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