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4)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民间资本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享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开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放开,不享有政府政策性补贴,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5)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民政福利事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民政福利机构,对养老院等非营利性民政福利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对开办社区普通养老院的,政府可给予适当资助,并允许其设立针对老年人康复、一般性诊疗的医疗服务机构,适当开展对外服务;社区养老院、高档次养老院收费标准由投资者自定,报物价部门备案。
  (6)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体育及其它公益性事业并依法经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举办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允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建设旅游设施。(7)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信息咨询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鼓励民间投资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申报自营进出口权,鼓励其积极拓展境外投资。
  二、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用地保障
  3.民间投资项目所需用地与其他所有制投资用地享有平等权利。各级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民间投资用地措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民间投资项目,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推行用地预申请制度,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土地的有效供应。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对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依据规划可分期办理征地、供地等相关手续。
  4.保证民间投资项目享受用地有关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可根据市场状况,对于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民间投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民间投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三、全方位拓宽民间投资融资渠道
  5.加大对民营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和民营银行进驻,增加金融机构数量,丰富和优化对民营业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多层次的政银企沟通机制,推动民间投资项目与银行信贷资金直接对接。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票据业务、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应收帐款质押贷款业务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及时有效、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以适应民间投资主体的间接融资需求。
  6.鼓励民间资本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可筹集和吸纳社会闲置资本,投资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操作、依法经营,为民营经济发展解决资金难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