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高峰学科。以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以硬件条件和环境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建设学科实力强、模式机制新、创新氛围好、优势特色明显的高峰学科。
  (二)培育杰出人才。通过优势学科建设,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拔尖人才。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由学科领军人才、杰出学术人才和创新骨干人才组成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三)产出重大成果。围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前沿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创新成果;围绕我省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需求,产出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着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性、前沿性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围绕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际问题,产出具有重要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与应用研究成果以及高质量、高品位的精神文化产品。
  (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优势学科建设与创新型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重要领域的对接,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以卓越的优势学科建设成果引领创新型经济发展,引领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
  (一)实施时间与方式
  1.2010年至2015年,按照分期立项、分类资助、强力推进、持续支持的原则推进工程建设。各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项目中期进行标志性成果报告与检查,项目结束进行验收。
  2.工程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为2010年至2013年,集中力量建设60个左右实力雄厚、优势突出的学科,同时培育建设一批代表学科发展方向、适应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学科。第二期为2013年至2015年,持续支持第一期建设成效好的学科,遴选增列一批培育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工程支持范围
  (1)部省属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及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位于前列的学科。
  (2)与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密切相关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
  2.一期项目申报范围
  (1)部省属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位于前列的学科(包括部省属高校全国排名前20%的学科、省属高校全国排名前30%及前5名的学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