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腐
倡
廉
︵
50
分
︶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4分)
| 1
| 对2010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到位。
| 5
| 未组织监督检查的扣1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考核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的,每个环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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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领导干部按期全部签订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承诺书。
| 5
| 市县局未在规定期间内组织签订承诺书的,扣1-2分;未在网站(网页)公布承诺事项和人员名单的扣1-3分。
|
3
| 认真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期报送自查工作报告。
| 4
| 市局未组织监督检查的扣2分;六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未按期报送自查报告的扣1分。
|
上级反腐倡廉建设重要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情况(12分)
| 4
| 扎实推进粮食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较完备,领导干部制度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效果较好。
| 4
| 市县局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公开、不落实的,扣1-2分;发现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制度的,扣1-2分。
|
5
| 认真抓好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
| 4
| 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扣1-2分;设“小金库”或领导不廉洁的,此项按零分处理。
|
6
| 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4
|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和厉行节约工作不认真、不积极、不落实的,每项扣1分;发现重大问题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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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情况(12分)
| 7
| 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举办《廉政准则》辅导讲座,市县局主要领导按规定上廉政主题教育党课。
| 5
| 市县局未举办《廉政准则》辅导讲座的,扣1-2分;主要领导未上廉政主题党课的,按比例扣2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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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廉政文化“四进”活动扎实开展,市县局机关廉政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按照“示范点”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 4
| 廉政文化建设无起色的,扣2分;市局未被命名为“示范点”的,扣0.5分;全系统无“示范点”的,扣1分。
|
9
| 积极开展安徽粮食行政监察机构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做好《纪念专辑》(地方篇)编辑工作。
| 3
| 纪念活动开展不积极的,扣1分;提供资料不全面的,扣1分;工作任务不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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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情况(12分)
| 10
| 市局政务网站开通《投诉举报》系统;市县局在办公场所设置举报信箱,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 3
| 市局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举证不全的,每项扣1分。
|
11
|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按期报送省局要报结果件和全市粮食行政机关2010年度信访举报统计表。
| 4
| 市局未按期报送结果的每件扣1分,统计报表逾期报送或者不全面的扣1分。
|
12
| 认真做好涉粮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预防和查办工作,发生案件按期报告有关情况。
| 5
| 逾期报告或瞒报本系统案件的,每件每人分别扣1分和0.5分;工作失察或查办案件不力的,每件扣2分。
|
机
关
作
风
︵
30
分
︶
| 工作作风情况(13分)
| 13
| 市局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坚持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主要领导在集体决策会议上实行末位表态制。
| 5
| 无规定或者不完善、执行不力的,每项扣1分;发现程序不合法的,扣2分;主要领导表态违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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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省局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重要事项按期办结。
| 8
| 每件每逾期1天扣0.5分,质量较差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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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情况(7分)
| 15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局网站(页)内容编制规范、更新及时,按期公布年度报告。
| 3
| 公开内容不全面或更新不及时的,扣1-2分;未按期公布2009年度政务公开报告的,扣1-2分。
|
16
| 积极推进粮食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 4
| 市县局机关未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的按比例扣2分以内,内容不全面或不真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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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情况(10分)
| 17
| 建立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
| 5
| 市局未建立的扣1分,县局按比例扣2分内;发现市、县局行政违法或不作为的,每件扣1分。
|
18
| 积极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依法纠正县局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 5
| 市局履行执法督查职责不到位的,每件扣1.5分。
|
行
业
风
气
︵
20
分
︶
| 对县局政风考评情况(6分)
| 19
| 部署有方案,考评有细则,奖惩有措施,工作有促进。
| 3
| 每缺1项扣1分(需提供详实资料)。
|
20
| 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 3
| 未实施奖惩的扣3分(以市局发文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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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7分)
| 21
| 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 3
| 未召开会议的扣2分,未部署工作任务的扣2分。
|
22
| 对全市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部署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 4
| 未开展督查活动的扣2分,完成任务较差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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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情况(7分)
| 23
|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惠农政策和全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八个坚持、八个不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 4
| 无部署无检查的扣1分,托市收购站点未按规定张贴或公布的扣1分。违规行为被查实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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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切实加强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有效监管,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无造假、违规和失信行为。
| 3
| 市局监管工作不力的扣2分,发生案件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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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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