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0〕447号)
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近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市场主副食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新学年开学后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学生食堂经营和学生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学生食堂的正常运行,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及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工作。高等学校、中专学校食堂工作,特别是学生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及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中专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化解风险,千方百计办好学生食堂。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学生食堂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学生食堂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管理机制和责任,确保学生食堂的正常运行和学校的稳定。
二、切实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和规定。各高校、中专学校要从讲政治,维护稳定的高度,认真执行学生食堂的“零租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学生食堂在用水、用电、用气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种优惠政策体现到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上,切实落实到学生身上;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学生食堂基础设施及设备应由学校投资建设和购置,不得将学生食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的缺口转嫁给经营实体。省教育厅将建立长效监督制度,检查督促相关政策要求的切实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各高校、中专学校要严把学生食堂经营准入关,严格校内餐饮市场管理;在为餐饮经营实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供必要条件的同时,切实加强对餐饮实体经营行为的管理,要严格食堂运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经营的“毛利率”,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食堂饭菜定价机制;建立学生食堂监管机制,对校内餐饮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应认真检查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懂业务、善管理、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配备到监管岗位上,落实相关各方责任,真正监管到位;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设备和产品,进一步挖掘潜力,节能降耗,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