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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10]44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来我区视察时对加强人才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了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抓好全区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人才各项工作,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小环境”, 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28日

  关于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来我区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工作,努力建设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现就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小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深刻认识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区人才发展“小环境”相对于全国人才发展大环境而言,是指自治区、市、县 (区)、乡镇(街道)和各系统、各部门(单位)内部形成的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用人导向、体制机制、制度措施、条件氛围等要素的总和。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是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人才发展大环境建设的基础。要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小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充分发挥人才所在地区、系统、部门(单位)的作用,创新内部用人机制,落实人才待遇,努力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教育人才热爱事业、支持人才成就事业、帮助人才发展事业,让各类人才用当其时、人尽其才,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努力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才队伍。
  (二)增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载体,人才干事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人才发展环境总体上还很不平衡,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地区和单位对人才发展环境建设重视不够、尊重关心人才的氛围不浓、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人才工作投入不足、人才待遇落实不到位、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影响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制约着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切实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人才发展“小环境”,是当前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三)明确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当前,我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才培养、发现、引进、使用、激励、保护为重点,以人才所在地区、系统、部门(单位)为主体,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营造团结向上、求真务实、创新奉献、和谐友爱、风清气正的人才发展“小环境”,使全区人才政策法制环境更加健全、学习培养环境更加灵活、开发流动环境更加宽松、人文学术环境更加和谐、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宁夏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7]21号)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努力培养青年骨干人才,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待遇,大力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大幅提高人才的社会贡献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整体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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