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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国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实施意见

  填表说明:1、变更规划是指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调整容积率是指提高用地容积率。
  2、土地取得方式一栏填“出让”、“划拨”、“转让”。
  3、统计项目范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项目。
  检查人:(签字)       电话:     

  附件2:
  ___市、县房地产项目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记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009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规划内容

项目批准情况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项目名称

供地

时间

用地

面积

(公顷)

 

土地

取得

方式

土地出让前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规划条件

变更用地性质

上调用地容积率

 

变更规划的批准 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

是否违规变更规划

补交规费等价款(万元)

罚款

(万元)

撤销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环节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环节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环节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环节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核实环节

原用地性质

变更后

用地性质

原用地性质

变更后

用地性质

原容积率

上调后

容积率

原容积率

上调后

容积率

许可

容积率

实际竣工

容积率

 

 

 

 

 

 

 

 

 

 

 

 

 

 

 

 

 

 

 

 

 

 

 

 

 

 

 

 

 

 

 

 

 

 

 

 

 

 

 

 

 

 

 

 

 

 

 

 

 

 

 

 

 

 

 

 

 

 

 

 

 

 

 

 

 

 

 

 

 

 

 

 

 

 

 

 

 

 

 

 

 

 

 

 

 

 

 

 

 

 

 

 

 

 

 

 

 

 

 

 

 

 

 

 

 

 

 

 

 

 

 

 

 

 

 

 

 

 

 

 

 

 

 

 

 

 

 

 

 

 

 

 

 

 

 

 

 

 

 

 

 

 

 

 

 

 

 

 

 

 

 

 

 

 

 

 

 

 

 

 

 

 

 

 

 

 

 

 

 

 

 

 

 

 

 

 

 

 

 

 

 

 

 

 

 

 

 

 

 

 

 

 

 

 

 

 

 

 

 

 

 

 

 

 

 

 

 

 

 

 

 

 

 

 

 

 

 

 

 

 

 

 

 

 

 

 

 

 

 

 

 

 

 

 

 

 

 

 

 

 

 

 

 

 

 

 

 

 

 

 

 

 

 

 

 

 

 

 

 

 

 

 

 

 

合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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