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总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
(二)滁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出关闭网站的行政处罚;网站拒不执行的,依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三)滁州市公安局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四)滁州市工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五)滁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
(六)滁州市保密局负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密意识。
(七)滁州市军分区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的“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六、工作安排
从2009年7月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各阶段的时间进展、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
l. 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各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工作做出周密安排。
2.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3. 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编辑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文件选编和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