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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重点

  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组织市场检查。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并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争取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涉案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公布、出版、保密和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

  五、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成立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在全市范围内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的重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协同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所确立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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